各街道办,各村、社区:
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切入点,对完善基层卫生服务功能、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卫生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把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从2011年开始,花两年时间为全镇城乡居民建立统一、科学和规范的健康档案,并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检查对象为20岁以上的常住居民,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人群,建档率要达到95%以上,20岁—60岁的一般人群建档率要达到40%。同时,慢性病人要进行随访管理,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60岁以上为重点人群,2011年完成60岁以上老年人的建档,2012年完成20岁—60岁的建档工作,逐步扩展到全体人群。
(三)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湖塘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组 长:吴 琨
副组长:朱佳莉、张映霞
成 员:莫茹萍、朱焕松、杨 波、周培根、庄焕忠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建档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1、镇政府:负责制定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和组织实施我镇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村、社区: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常住人口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庭史等基本健康信息,并将信息资料提供给各卫生院,协助开展健康调查和体检工作;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发动工作,负责通知居民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3、卫生院:负责居民健康体检、健康调查和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20岁—60岁人群体检项目: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血糖、血脂等,60岁以上人群体检项目: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B超等。
4、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村(社区)通知居民集中体检,协助卫生院搞好建档工作,服从卫生院的分配。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工作。卫生院要建立包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要抽调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作为包村(社区)责任医生,定期下乡巡查,加强建档后的追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督查与考核。各村、社区要定期进行自查自评,镇政府将加强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督查,定期进行考核。
(五)检查经费。由区、镇、村三级负责,各社区由镇负责,各村由经济合作社负责。20岁以上人群除区补贴40元/人外,由镇、村补贴10元/人;60岁以上人群除区补贴60元/人外,由镇、村补贴35元/人。
本意见由湖塘镇政府社会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科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