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市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计价检[2002]176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55号)和武进区《关于建立健全全区价格监督网络的意见》(武政办发[2008]90)文件精神,按区物价局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湖塘镇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湖塘镇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韩汉平
副组长: 马志丹、姚逸梅
成 员: 李兰芳、刘征宇、周玉萍
二、成立价格监督服务站
站 长:马志丹
副站长:姚逸梅
成 员:姚逸梅、尤海英、吴浩杰、范金洪
三、各村、社区、市管办及农贸市场要各配备一名义务价格监督员。村级义务价格监督员由各村村主任兼任,社区、农贸市场义务价格监督员由社区主任、市场主任兼任。
四、价格监督服务站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价格主管部门落实价费政策、监督本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落实情况,开展市场价格的调查和监测,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和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3、帮助解释本区域群众有关价格方面的咨询、协调价格矛盾;
4、负责镇级价费公示栏的管理及内容的更新,反馈本区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5、配合做好基层价格服务工作,完成价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