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局各有关科、站、办、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14]2号)和《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常农发[2014]69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武进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于志明 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小虎 区农机局局长、农业局副局长
诸东海 区农业局副局长
谈纪益 区农业局副局长
顾 文 区农业局副局长
奚宝良 区农业局副局长
蒋小刚 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经营管理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政策法规科、科技教育科、畜牧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林业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监督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农业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草拟或修订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对外宣传口径;协调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科,周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为更好地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科技教育科:承担区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工作,承担转基因生物研究阶段的监管管理职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执法支队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搞好培训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全区转基因蔬菜作物生产情况,配合做好转基因园艺作物种子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配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重要工作的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及对外宣传工作。
(三)经营管理科:负责区农业局本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转基因生物成分监督检测测试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畜牧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开展转基因种畜禽、兽药及添加剂和转基因疫苗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林业站:组织开展全区转基因林业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及时掌握全区转基因林业作物生产情况,配合做好转基因园艺作物种子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监督管理站):配合开展转基因种鱼类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开展鱼药及添加剂和转基因疫苗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九)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转基因农作物生产中目标对象有效性监测及评价的指导。
(十)植保植检站:依照《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对相关植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管;承担转基因作物生产中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导。
(十一)种子管理站:负责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十二)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承担水稻新品种选育,掌握亲本的来源,配合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种质资源管理。
(十三)区农业执法大队:对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展田间试验等造成非法扩散的研发单位和研发者,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任务繁重,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要高度负责、勇于担当、顾全大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我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