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局相关科站: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2014年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现将《2014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4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2、2014年度武进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
2014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2014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决定对全区201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基本工作、日常监管、质量安全水平四个部分,具体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按量化考核指标分别累加计分。对未能完成年度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镇、街道,不得参加优秀等次评比。同时为鼓励先进,决定对优秀单位实行奖励。
四、考核实施
1、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处站按职责配合协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各镇(街道)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材料报送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各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总结和自评基础上,区农业局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查看生产现场等形式,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并通报考评结果。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
附件2
2014年度武进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镇(街道)
考评内容
考评
方法
分值
自评得分
区级评估得分
评分标准
一、体系建设(10分)
1.1基层监管能力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7
健全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队伍,有专项监管经费,全面推行“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的网格化监管,监管对象档案齐全,得7分;
1.2项目支撑能力
查阅资料
3
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得3分。
二、基本工作(30分)
2.1工作部署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意见,进行专题部署,得1分;当年出台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激励政策(资金或物质的奖励)得0.5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得1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和种养大户的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责任告知率100%,承诺率100%,得0.5分。
2.2专项整治建设
4
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
2.3信息化建设
查阅网站、平台。
15
全部“三品一标”企业进入监管平台,得2分;建成农产品质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企业使用率100%,得3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信息每镇每月2条,得2分;乡;镇监管站检测信息月检月报,检测实时上传,得3分;
乡镇监管站长新闻动态阅读率100%,得3分;监管人员和监管团队资料完整率98%以上,得2分。
2.4宣传培训
对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进行全面培训不少于三期,少一期扣2分。
2.5专项经费
有专项监管和检测经费,并纳入当地镇级财政预算,得2分; 2013年度农产品质量建设奖补资金及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得2分。
三、日常监管(35分)
3.1监督检查
查看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
8
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及农资经营单位普遍开展检查、巡查,不少于6次,并有完整检查记录,得2分;“三品一标”企业检查率100%,少一家扣2分;5月份后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监管每镇每月不少于5次,得2分;有监督检查和产品检测不合格预警的,15天内及时处理率100%,得2分。
3.2农业标准化普及
10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店,有完整生产、经营记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产品有包装标识,实行产地准出,得4分; 农资经营单位有完整的购销档案,得4分;及时公告禁限用农药名单,得2分。
3.3农产品检测
制定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得5分;各镇按要求完成检测批次, 5月份后通过移动终端到基地采样检测不低于100个批次,得5分,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溯源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查处整改率100%,得5分。
3.4投诉及突发事件应对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查处率为100%得1分;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或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快速、有效、妥善处置,得1分。
四、质量安全水平(25分)
4.1蔬菜质量
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在98%以上(含98%)的不扣分,低于98%的,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地产农产品禁限用农药残留每超标1个再扣2分,扣完为止。
4.2畜产品质量
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100%得7分,每降低0.4个百分点扣1分;违禁物残留每超标1个样品再扣2分,扣完为止。
4.3水产品质量
各级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100%得8分,每降低0.4个百分点扣1分;违禁物残留每超标1个样品再扣2分,扣完为止。
总 分
100
加分项
工作创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且成效显著的,加1-5分。
扣分项
查阅资料档案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4分;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省内媒体曝光或省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扣3分。被省农委预警通报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