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区农机推广站: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促进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市《2014年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全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区农机化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引导农机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加快建立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技能人才队伍,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014年全区计划完成职业技能获证奖补105人,其中初级87人,中级15人,高级3人。
二、奖补对象与奖补标准
经本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区户籍农机从业人员,按照“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各1次”的原则,2014年每人享受奖补政策不超过1次,且鉴定等级不得与前两年相同。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6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0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200元/人。
三、奖补职业(工种)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职业(工种)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排查摸底,积极开展组织动员,掌握农机行业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人数。二是要严格资格审核,报名时收齐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户口簿、一折通等复印件,查验相关原件。
(二)扩大宣传。各镇站要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培训、会议等场合,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的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的积极性。
(三)组织动员。根据《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试行)》(苏农机人〔2012〕19号)要求,初级工由区农机推广站负责培训,常州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市鉴定站)组织鉴定;中级工由市鉴定站组织培训和鉴定;高级工由省鉴定站组织培训和鉴定。各镇站要早部署、早落实、早实施,重点把初级培训人员名单及早上报区农机推广站。
(四)技能培训。区农机推广站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试行)》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报名,精心开展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输送优质鉴定对象。
附件: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职业(工种)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1
拖拉机驾驶员
12
植保机械操作工
2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13
割草机操作工
3
农业机械操作工
14
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
4
农机修理工
15
喷油泵调修工
5
农机轮胎修理工
16
装载机驾驶员
6
农机电器设备修理工
17
农机营销员
7
推土(铲运)机驾驶员
18
农机技术指导员
8
挖掘机驾驶员
19
农机服务经纪人
9
农机机械试验工
20
内燃机曲轴磨修工
10
农机散热器(水箱)修理工
21
农机专业合作社经理人
11
插秧机操作工
22
玉米联合收割机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