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近日,省农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3〕65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的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统筹做好冬季畜禽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春节期间动物防疫和公共卫生安全。现结合当前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和特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物H7N9禽流感采样监测工作。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动物H7N9禽流感采样监测工作。要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各站主要对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及重点养殖场所的禽类和环境进行血清和棉试纸样品的采集,区级主要对各站送检禽类样品进行血清学监测,发现可疑样品时,向上级送检对应棉试纸样品。各站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场点,适当扩大监测面,增加监测频次,全面掌握辖区内动态。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每月按时、规范填报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相关信息。
二、切实加强家禽饲养和流通环节的消毒。要加强家禽养殖场和活禽市场的消毒工作,指导家禽养殖场做好圈舍场地、活禽运输车辆和笼具等设施设备的清洗和消毒;指导市场开办方做好每日清洗消毒、每半月休市消毒和废弃物及死亡禽类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基础免疫工作。当前,正值冬春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期。各地要在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的同时,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在秋防工作基础上,各站要结合本镇养殖特点,认真抓好重点病种和重点畜种的基础免疫和抗体检测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四、切实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各站需按照要求,规范实施动物检疫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出证系统,同时停止手写动物检疫合格证的使用。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各地要加强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规范要求,及早做好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应急工作方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培训应急预备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规范、有序。节日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及时报告,按程序采样送检,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