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水利防灾减灾和服务“三农”的能力,促进全区水利现代化发展,部署冬春水利建设和明确2015年度水利建设的工作重点,要求各镇(街道)结合自身水利状况,按照乡镇水利规划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等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科学制订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实施计划,现将计划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与内容
我区今冬明春水利建设计划项目(不包括重点县项目)范围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防洪除涝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以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重点农村水利工程
1、省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
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武水[2013]101号、武财农[2013]71号文下达)的要求,项目安排要依据《常州市武进区2013-2015年农村河道轮浚规划》,按照集中投入、整镇整村推进、形成规模、落实管护措施、发挥工程整体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工程建设内容,同时突出治理重点,村庄河塘整治要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实行整村连片推进。原则上每年实施范围不超过两个镇,采用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项目。
项目年度总投资控制为500万元,工程支出按省、市、区、镇四级20%、20%、40%和20%的投资比例进行筹集。可以为一个项目(1个项目镇),也可以按省区镇和市区镇的组合分为2个项目(2个项目镇)。
2、圩区达标治理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圩区防洪除涝综合能力,加快实现水利现代化,计划以圩区为单位,开展圩区达标治理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圩堤险工段整治、排涝泵站建设及圩内水系整治等,原则上一个圩区通过一年的治理,防洪、除涝能力达到乡镇水利规划标准,工程量较大的万亩以上圩区可分两年实施到位。每个项目工程投资(不包括征占地、拆迁、矛盾协调以及赔偿等费用,下同)按区镇1:1的比例进行筹集,区级财政安排年度总资金1000万元。项目实行竞争立项机制,各镇申报后由区水利局、财政局按照“先急后缓、总投资控制”的原则,结合各地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建设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筛选确定。项目立项后需由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区水利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实施。
3、小型灌区建设示范项目
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小型灌区示范项目建设。构建沟、渠、路、闸、站、桥、涵配套合理、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小型灌区总体格局。要求各镇申报的灌区面积不小于300亩,通过一年度建设基本达到省农田水利“八条标准”。每个灌区工程投资按区镇1:1的比例进行筹集,区级财政安排年度总资金500万元。项目实行竞争立项机制,各镇申报后由区水利局、财政局筛选确定。项目立项后需由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区水利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实施。
鼓励各镇提高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积极申报常州市农村水利补助项目,如申报成功,区级以上对每个项目补助不低于工程投资的30%,即市级补助超过30%的,区级不再补助;市级补助未达到30%的,由区级补足。
(二)其它农村水利项目
1、农村河道轮浚工程
各镇要结合《常州市武进区2013-2015年农村河道轮浚规划》要求和区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镇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合理制定今冬明春农村河道轮浚工程建设。
2、排涝泵站、防洪闸新建(改造)工程
结合乡镇水利规划,对排涝动力不足的低洼地区开展排涝泵站、防洪闸的新建和改造,提高地区除涝能力。
3、农田水利工程
主要包括站房破旧、设备老化的灌溉站更新改造、节水渠道和机耕道建设以及配套建筑物等工程。
4、圩堤护岸、护坡及防洪墙工程
对圩堤薄弱、冲刷严重段进行护岸、护坡等防护工程,对无法土方加固到位的地段采用直立式防洪墙等形式,确保圩堤防洪能力达到乡镇水利规划的标准。
5、险工隐患点除险改造工程
针对汛前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在汛期出现的防汛险工隐患问题,各镇必须在今冬明春进行除险和整改,相关工程要列入今冬明春水利工程建设计划之中,确保我区防汛安全。
6、其它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河道岸坡防护、水系沟通等符合新农村建设和水利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其它公益性水利项目。
二、建设目标和标准
(一)建设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辖区内的防洪、除涝、抗旱减灾、水环境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洪减灾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建水环境、水生态状况,为实现水利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二)建设标准
参照《防洪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各地工程实际情况,规划工程建设主要标准为:
1、防洪标准
(1)流域防洪设计标准达到抗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与防御流域100年一遇洪水目标相衔接;
(2)区域防洪设计标准达到50年一遇标准,确保重要圩区和千亩以上圩区遇历史最高水位不出险;
(3)武进城区(包括武进经济开发区)防洪设计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2、除涝标准
按城区河道达到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确保每个时段河道水位不超过控制水位;农业区、生态旅游区达到日雨200mm,雨后1天排除不受涝,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m以下。
按照设计暴雨重现期和降雨历时来计算排涝模数,城区每平方公里排涝流量须达到2.5—4秒立米以上,折合万亩排涝流量为16—26秒立米以上,水面率低,滞蓄能力差的区域要提高排涝标准。
3、灌溉标准:农田实施节水灌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干支渠防渗化率80%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率90%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例85%以上,节水灌溉面积率80%以上。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冬春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科学合理的制定2015年度冬春水利建设计划,项目确定后要按程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一经确定,将由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予以批复下达,各镇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内容,如需变更,按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各地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实施计划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2015年度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申报文字说明;2、附表;3、项目位置平面图。申报材料(1份)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政府公章,于8月30日前报区水利局水利科汇总(含电子文档)。省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需在9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
四、工程建设管理
1、明确工作职责。冬春水利建设工程实行“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建设资金等建设全过程负责,同时落实好专职或兼职工程管护人员。水利(务)站做好相关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工作,定期上报工程进度。
2、强化项目管理。各镇(街道)冬春水利工程要按“关于规范镇村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武办发[2013]52号)、“关于开展镇村工程建设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武办发[2013]53号)开展建设管理。同时,重点农村水利工程要严格按照省、市和区现行的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其它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按《常州市武进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武水[2014]20号下达)要求执行。
各镇(街道)要坚持规划先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并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监管。要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于2015年5月10日前基本完成;小型灌溉站更新改造、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工程于2015年农灌前完成;排涝站(闸)工程于2015年5月底完成主体项目并投运发挥效益;圩堤护岸、护坡、防洪墙工程及险工隐患点除险改造工程于2015年汛前完成。
3、加强资金管理。各镇(街道)要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镇财政部门要加强工程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工程完工后,各镇(街道)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报区水利局、财政局组织验收。
4、完善工程资料。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镇(街道)要指定专门的技术人员,按《常州市武进区农村水利工程资料收集指南》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使工程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附件:1、常州市武进区2015年度重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计划表
2、常州市武进区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表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8月8日
抄送:各水利站、财政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印发
共印60份
下载附件:武水〔2014〕70号关于发布今冬明春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1.xls
武水〔2014〕70号关于发布今冬明春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