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财政局、各分局(所):
为顺利推进镇(开发区)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全面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业务,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现将镇级非税业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分局内部业务
(一)票据管理
1、保留票据种类:常州市一般缴款书、城镇垃圾费定额收据、民办学校收费收据及医院医疗收据四种,其余类型票据一律停用,各镇(开发区)严禁自行印制各类票据。
2、票据管理员负责日常票据的领用、发放、保管以及作废票据的管理工作。单位作废票据联次必须齐全,上报票据管理员时,填列武进区财政票据缴验交接单(见附件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票据作废手续。
3、票据发放实行定量控制,单位再次领用票据时,系统结存数一般应为零。开具的票据存根按照票据及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和销毁。
4、分局内部账户资金划转以及分局对所属预算单位其他账户资金划转使用《拨款申请书》,分局到区局办理拨款和结算资金使用《财政拨款申请书》。申请书由区局农财科统一印制和发放,分局到财政系统外单位结算资金以及所属预算单位到外单位结算资金一律使用一般缴款书。
(二)岗位设置
分局内部岗位设置及职责仍按武财农(2013)74号文件执行,新增设非税收入专管员岗位。专管员负责非税收入日常征收管理以及单位暂存款项目调整工作。专管员必须熟知镇级非税收入改革业务,做好业务指导及解答工作。
(三)账务处理
1、“非税收入结算户”必须设立银行日记账,每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非税收入结算账”是一套过渡账,账务核算由总预算会计负责,科目设置较少,核算要求简单。涉及收入或往来原始凭据仍归集到预算资金账或统管账中。
3、“非税收入结算账”产生的利息收入,平时先记“非税收入暂存款”,年终一次性拨入预算资金账作收入。
(四)其他业务
1、非税收入实行票款同步,票随款走,资金一一对应,无实际资金来源(含承兑汇票)的款项一律不得开具一般缴款书。
2、国土部门征地报批收取的预交款在土地挂牌前或成交后需要转为保证金或出让金,由于与分局之间无实际资金往来,分局只需提供征地预交款转拨申请书(见附件二)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开具一般缴款书。
二、银行代理业务
(一)代理银行挂帐户用途为代理银行未见缴款书信息资金的暂存户,由代理银行向对方(缴款人)核实收款单位后,通知收款单位开出缴款书,再将挂帐户资金划入指定财政专户,其余资金不得进入挂帐户。若对方单位通过网银等方式缴款进入财政专户,银行无法控制,则由银行将资金冲归挂帐户,见到缴款书信息后再划入指定财政专户,不需财政分局(收款单位)开具支票冲账。
(二)代理银行收取的帐户管理费,由代理银行自动冲销处理,财政分局不必记帐。
(三)分局所属区域同一银行各网点都可进行非税业务的处理,即通存通兑。
三、软件操作业务
(一)汇总缴款通知书上打印对应的明细票据号码段,号码段内容较多时,在电子报表系统中新增一张《汇总缴款对应通知书明细表》以供查询打印。
(二)查询收入统计表时显示明细票据信息,目前无统计表,必须另外开发,开发完成后会放入电子报表系统中进行查询打印。
(三)打印暂存款缴款通知书时,缴款人账号处显示收款人账号,可对打印设置里面的数据对应关系进行修改。
(四)收入统计表中可以对非税收入和暂存款分别进行统计。
(五)在批量打印缴款通知书时,会出现越打越往上偏移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打印格式中的纸张高度来进行调整。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3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