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财政局、各分局(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发扬财政干部真抓实干、迎难而上、拼搏超越的精神,增强全区财政系统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财政干部中评比表彰一批2013年度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比条件
1、基本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正确贯彻执行镇党委(管委会)、政府和局的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上刻苦钻研,胜任本职工作。
2、完成任务好。本职工作认真负责,配合工作积极主动,年度工作成绩显著。
3、廉政建设好。严于律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意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无违法违纪问题。
4、优质服务好。认真落实局有关开展 “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活动的各项制度。能够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题,在深化“三型”机关建设活动中无违纪现象。
5、群众基础好。顾全大局,不计名利,能够搞好团结,工作分工不分家,互助协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和评比办法
1、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各单位民主推荐产生。各单位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推荐的名额为:
湖塘分局、高新区分局各推荐3名,其他分局各推荐2名(太湖湾财政所、春秋淹城旅游区财政所、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财政所由局商定)。
2、局党组在各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具体人选。
三、其他事项
1、局对先进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2、民主推荐工作由局“双文明”活动考评组负责。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1月8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