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旅游经营企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及旅游出行需求的增长,宾馆酒店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年来,我区宾馆酒店业价格秩序总体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不明码标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旅游局苏价检〔2014〕19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区宾馆酒店经营者价格行为,强化宾馆酒店行业价格监管,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宾馆酒店明码标价行为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对宾馆酒店经营者在提供客房、娱乐、商务等服务活动中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查处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在宾馆酒店前台的醒目位置未公示各类客房结算价格的;
(二)在宾馆酒店消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未公示各类娱乐、商务等服务价格的;
(三)客房价格虚假降价、优惠的;
(四)政府定点会议宾馆酒店未执行协议价格的;
(五)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
(七)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八)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上涨的;
(九)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二、检查时间和组织
此次检查从2014年7月25日开始。由区发改局、旅游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组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相关内容,在2014年7月24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如遇政策问题可向我局咨询。
联系人:陈加农 电话:86312022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局
2014年7月22日
抄送: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旅游局。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局201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