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机构:
现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玄参等政府定价中药饮片市区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常价医[2014]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1月3日
抄送:区卫生局、人社局医保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1月3日印发
常州市物价局
常价医[2014]115号
关于公布玄参等政府定价中药饮片市区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辖市、区物价局,市区各医疗机构及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
鉴于中药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为疏导中药饮片价格矛盾,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苏价规[2010]3号)和常州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江苏省中药饮片作价办法>的通知》(常价管[2010]6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调整玄参等中药饮片市区最高零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玄参等中药饮片市区最高零售价格(具体品种、规格和价格详见附表),各经营单位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自主制定实际零售价格。
二、调整后的中药饮片市区最高零售价格自2014年10月23日起执行。
金坛、溧阳市可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区公布玄参等政府定价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4年10月21日
下载附件:附件:常州市区公布玄参等政府定价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