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单位: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苏价医〔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27日
抄送:区卫生局、人社局医保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27日印发
江苏省物价局文件
苏价医[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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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
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32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麻醉药品中未列规格,请生产企业向省物价局申报,我局将制定公布相关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
2014年1月13日
主题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评审中心,省医改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宁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印发
特 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发改办价格[2013]321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疏导麻醉药品初始原料价格调整的影响,保证相关药品生产供应,按照《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阿片粉等9种麻醉药品原料药最高出厂价格;调整复方樟脑酊等9种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的价格按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执行。
二、附件2中未列的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公布价格。
三、麻醉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维护流通环节正常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麻醉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执行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我委。
四、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部分麻醉药品原料药最高出厂价格表
2、部分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1
部分麻醉药品原料药最高出厂价格表
金额:元
序号 原料药名称 计价单位 最高出厂价格
1 阿片粉 公斤 1383
2 吗啡 公斤 13998
3 可待因 公斤 10880
4 罂粟果提取物粉 公斤 1744
5 吗啡碱 公斤 6935
6 福尔可定 克 22.7
7 丁丙诺啡 克 1777
8 哌替啶 公斤 2247
9 布桂嗪 公斤 1472
附件2
部分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表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计价单位 最高出厂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备注
1 复方樟脑酊 酊剂 500ml 瓶 22.0 34.8 *
2 吗啡 片剂 10mg×20 袋(盒) 18.6 29.4 *
5mg×20 袋(盒) 10.9 17.3
20mg×20 袋(盒) 31.6 50.0
30mg×20 袋(盒) 43.1 68.1
3 吗啡 注射剂 10mg:1ml×10 盒 25.9 40.9 *△
20mg:1ml×5 盒 22.0 34.8
30mg:1ml×5 盒 30.0 47.4
4 可待因 片剂 30mg×20 袋(盒) 12.4 19.6 *
15mg×20 袋(盒) 7.3 11.5
5 可待因 糖浆剂 100ml 瓶 19.8 31.3 *
6 哌替啶 片剂 50mg×20 袋(盒) 5.8 9.2 *
25mg×20 袋(盒) 3.4 5.4
7 哌替啶 注射剂 100mg:2ml×10 盒 20.5 32.4 *
50mg:1ml×5 盒 6.0 9.5
8 布桂嗪 片剂 30mg×20 袋(盒) 5.6 8.8 *
9 布桂嗪 注射剂 100mg:2ml×10 盒 20.0 31.6 *
注:附表中备注栏标示“*”的为代表品规,“△”表示临时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