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市场行为规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推进建筑市场信用考核工作,我局于5月12日至5月21日组织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第一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市城建局统一部署,本次综合大检查由局建管处牵头建工口相关职能部门,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31项在建工程展开了拉网式检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施工现场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发出检查意见书44份,整改通知书56份,停工通知书6份。同时本次检查在施工现场对砼强度、构件尺寸、钢筋等进行了抽测。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建筑市场行为不断规范,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处于监控状态,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文明施工氛围浓厚,夏季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具体表现在:
1、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基本能把检查内容列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形成常态化管理,并积极主动地配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只有个别建设单位不积极配合,如汉捷机械部件(常州)有限公司。
2、全区建筑市场行为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被检查项目基本都能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或登记流转手续,工程发包、总承包、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相关主体及个人资质符合规定,绝大多数总监、总监代表、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并使用考勤手机;建设单位基本能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绝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并认真记录。
3、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资料收集完整、同步,方案编制审批规范,现场施工能够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绝大多数工程能注重观感水平的提高,严格控制砼、钢筋、砖、保温材料等原材料质量,并进一步推广和使用预拌砂浆,总体上来说施工质量稳中有升。
4、参建各方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在深基坑、高大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方面相当重视,建筑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部分企业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及实效进步显著,创建绿色施工工程意识及积极性明显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
5、监理市场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大部分监理业务都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监理合同备案数和网上登记率有了较大提高;乡镇工业项目监理监管普及率稳步提升;绝大多数监理企业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总监、总监代表不在岗履职的现象有明显改观。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检查中仍发现极少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有规避专业分包合同依法备案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对纳入总承包或直接发包的幕墙、桩基、防水、门窗等专业工程擅自指定发包,不办理相关手续。
2、少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少数施工总承包合同关键条款仍存在不明确、不具体的现象,将给今后结算、竣验、交付使用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1、部分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上岗,在检查过程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时有不在岗履职的情况。
2、部分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一、二)记录欠规范、欠全面、欠真实,极少数项目至今尚未使用该台账。
3、少数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有的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手续却未完善,造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4、有些项目依然不够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仍存在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的情况,留下隐患和麻烦;部分项目尚未建立有效的农民工工资处理网络,管理薄弱;相当一部分项目未按有关要求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或设置不达标,流于形式。
(三)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1、部分工程在砼达到龄期要求后,强度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2、仍有少量工程中小直径钢筋存在“瘦身”现象;
3、部分工程构造柱、腰梁等二次构件钢筋设置不符合要求;
4、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不到位,存在较多裂缝渗水现象;
5、个别住宅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施工现场未见到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
6、少数工程未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1、部分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资料记录不齐全、不规范,与施工现场不相符,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2、部分施工现场不重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少数起重机械设备不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物料提升机出料口安全门普遍缺少。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施工项目部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和方案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形成三相五线系统和三级配点两级保护,尤其是末端机具开关箱和移动电箱配置不到位,临时用电导线架设不规范,随意拖地现象较多;职工宿舍用电私拉乱接现象较多。
4、部分工程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洞口处安全防护不到位;搭设质量极差,尤其处于装饰施工阶段的脚手架连墙件严重缺少,架体变形。
5、部分项目部不重视现场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和扬尘控制。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不能按方案有效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少数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较差;职工生活区脏乱差,且使用明令禁用的大功率电器和煤气灶等,同时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个别工地存在在建房住人的现象。
6、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视程度不够,个别项目高支模施工不能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五)工程监理情况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责任心不强,总监不在岗或总监签字由他人代签,特别是一些外地监理单位的总监经常性不到岗履职,现场监理力度和深度不够,工作不细致,台账资料与现场相关情况记录不符。
2、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重大危险源施工,部分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编制专项实施细则或细则欠针对性。
3、有的现场监理项目部班子不健全,总监工程师变更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少数项目监理合同的人员备案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一)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常州星河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河国际二期开发项目1、6、10-12#地块及1号车库等6项工程(附件1)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台账资料不齐全、质量安全意识差的江苏凌家塘物流有限公司6、7、8#物流中心专线大棚工程(附件1)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综合情况较好的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3家建设单位,江苏天启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王建军(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名项目经理,冯谨(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总监理工程师(附件2)给予单项表扬。
(四)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庄荣繁(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名项目经理(附件3)给予单项批评。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批评的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所涉及的项目在建期间限制承接第二个项目,且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工程业务。
四、下一步措施:
(一)认真落实整改,完善长效管理。
在检查中,各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下发了书面整改(停工)通知(意见)书,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落实到位,整改回复单由现场责任人员签字后,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发报送区住建局建管处。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注册建造师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并在区住建局网站曝光。
(二)采取严格措施、强化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夏季施工的特点,按照自身所承建的项目,编制专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再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再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做好防暑降温及作业区、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火等工作。
(三)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必须按见证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规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已完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进行审核确认,妥善协调好建设和施工单位关于工程量和工程款的争议纠纷;建设、施工单位严禁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没有建筑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行为制度化、劳动报酬透明化、工资支付规范化,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推行绿色施工,强力推进低碳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着力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进程,全行业要紧紧围绕建筑设计标准化、预制构件和建筑部件制作工业化、施工安装机械化、建筑成品验收规范化等关键环节,加快模块化设计、工厂化制造、集成化施工步伐,促进建设生产节约高效、施工过程低碳环保,深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更进一步以“双创”活动为载体,强力推进“四节一环保”新技术,促进武进建筑业优美发展,提升低碳武进新风尚、新形象。
附件:
1.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和批评名单
2.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3.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和个人名单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