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常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51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涉及我区范围的项目自查情况请于5月12日之前报建管处,联系人:庄干,联系电话86318226。我局将根据自查情况结合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组织抽查,请做好准备,并按时上报自查信息。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