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2014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意见
各镇、街道、高新区北区人防办,局各办、科、所: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民防事业发展,深入推进镇(街道)民防工作,根据区有关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民防工作实际,现对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基本工作考核(100分)
1.党委政府重视(10分)。领导重视,将民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民防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2.人防工程建设(20分)。及时提供建设项目信息和人防工程建设及维管情况;积极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对建设项目报批人防手续的项目审核、人防执法检查;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维管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须有台账记录)。
3.指挥通信建设(30分)。制定并落实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固定操作人员,定期与区指挥所互联互通;对警报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防空警报鸣响率100%;组织年度人防专业队伍组训;制定民防应急疏散方案并开展演练活动;认真抓好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民防志愿者人员、数量稳定,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按“1+4+N”的要求,积极开展镇(街道)人口疏散地域建设。
4.社区民防工作(15分)。按照组织健全、设施完善、队伍稳定、教育有序、演练有效的标准,推进社区民防工作常态化、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民防工作站建设,新成立的社区工作站同步建设;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民防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
5.民防宣传教育(15分)。认真宣传人防法规政策和民防知识,组织参加各级民防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等活动;组织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做好中学生民防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及时报送民防工作信息和调研论文。
6.机构队伍建设(10分)。做好镇(街道)人防工作综合台账记录,按规定整理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并落实镇(街道)民防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创新工作考核(10分)
1.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政府投资性项目依法配建人防工程和主动推动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并取得实效的给予加分。
2.推进社区星级民防创建工作。对当年度创成星级社区民防工作站的给予加分。
3.结合社区、学校建设民防主题教育阵地。建设到位、效果良好的给予加分。
4.参加上级民防部门活动。在上级民防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中获奖的给予加分。
5.加强民防宣传信息上报工作。报送民防信息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录用的给予加分 (同一信息按最高分计算一次)。
6.组织人员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组织参观人数超过500人的给予加分。
以上创新工作考核总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二、考核程序
(一)区民防局各部门依据本考核意见,细化相关考核要求,并记录好平时考核台账,为年度综合考评提供依据。
(二)各镇(街道)人防办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细则,实事求是分析,客观公正自评。
(三)年终由区民防局统一组织考核小组对镇(街道)民防工作进行考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综合评分汇总后,根据区相关考核文件要求,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酌情扣分,作为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三、其他说明
(一)当年度发生违纪违规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二)本考核意见未尽事宜由武进区民防局负责解释。
附表:《2014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4年3月24日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4年3月24日印发
附表:
2014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细则
类别
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基本工作
领导重视
10
1.领导重视,将民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得5分。未落实不得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得5分。未制定计划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3分。
人防工程
20
1.及时提供建设项目信息和人防工程建设及维管情况得3分。未落实不得分。
2.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报批人防手续的项目审核得4分。项目审批审核把关不严不得分。
3.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武进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年度考核平均分达到90分得10分,达到75分得6分,75分以下不得分。
4.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做好民防执法检查工作得3分。配合不力不得分。
指挥通信
30
1.人防指挥所有维护管理制度,有固定操作人员,每季度与区指挥所互联互通得6分。未落实不得分。
2.完成警报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及试鸣任务得3分。维护管理不到位扣2分,试鸣出现故障扣1分。
3.完成年度人防专业队伍组训任务得5分。未落实不得分。
4.制定民防应急疏散方案并开展200人以上大型疏散演练活动得5分。方案不到位扣2分,活动未落实扣3分。
5.民防志愿者人员数量稳定,并组织点验、开展相关活动得5分。人员减少扣2分,未开展活动扣3分。
6.按“1+4+N”人口疏散地域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镇(街道)人口疏散地域建设得6分。疏散方案未落实扣3分,疏散地域建设不到位扣3分。
社区民防
15
1.进一步完善社区民防工作站建设,新成立的社区工作站同步建设得5分。社区民防工作站建设不到位扣3分,新建社区民防工作站建设不到位扣2分。
2.推进社区民防工作站常态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民防知识教育得10分(以区民防局年终抽查考核为依据)。
宣传教育
1.积极宣传人防法规政策和民防知识,全年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会议、授课、讲座等形式,需有相关现场照片)3次以上得2分。每少一次扣1分。
2.中学生民防知识教育落实到位得2分。教育未落实不得分。
3.全年组织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不少于500人次得5分(以科普馆登记为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分。
4.全年向区民防局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得5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
5.固定的宣传设施完好板面醒目、内容丰富得1分。板面破损、褪色严重、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得分。
内部管理
1.记录人防工作台账,及时整理资料归档得4分。台账记录不完整或档案整理不规范有一项扣2分。
2.建立并落实保密、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得3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3.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无违纪违规行为得3分。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不得分。
基本工作考核得分小计(以上考核内容扣分最高不超过该单项计分)
创新工作
1.政府投资性项目依法配建人防工程,每个项目加5分(以竣工验收为准)。主动推动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并取得实效的,每个项目加5分。
2.年度完成创三星级社区民防工作站1个加1分、四星级加2分、五星级加3分(最多加5分)。
3.结合社区、学校建设民防主题教育阵地,建设到位、成效显著的项目1个加2分。
4.在上级民防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中获奖的每次加3分。
5.民防信息被市级录用的一条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4分 (同一信息按最高分计算一次)。
6.组织人员参观科普教育馆超过500人,每增加200人加1分(最多加5分)。
创新工作考核得分小计(以上创新工作考核加分总计不超过10分)
得分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