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推动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现代民政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民生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做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区民政工作将以创建省“现代民政示范区”为主线,加强底线民生保障、改进社会治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民政发展方式,努力提升民政事业发展层次,力争率先建成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区”。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面启动“现代民政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率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和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实现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取得新的进展,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实施步骤
今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现代民政示范区”创建工作,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科要积极创造条件,扎实工作,夯实基础,重点突破,加快推进现代民政建设:
1、制定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建设“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的通知》(苏民发〔2014〕2号)文件精神,制定武进区《关于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2、分解目标任务。区民政局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科要对照《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指标体系目标分值任务分解表》开展创建工作,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有力推进。
3、搞好自评自测。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科先行自查自评,每季度末上报创建进展情况,局办公室将定期进行督查,汇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2014年11月底前,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科要根据创建标准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完善。
4、组织申报迎检。2014年年底完成自评工作,区民政局将《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建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民政局审核。在此期间,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科要认真做好准备,积极迎接省厅考核组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进区民政局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查推进等工作,并组建专门工作组,定期会办研究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营造创建氛围。加大现代民政建设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现代民政”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局民政网站及时、有效地报道现代民政建设信息,针对五大类指标体系强势宣传创建活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创建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问题与不足,宣传创建典型,为成功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营造良好氛围。
(三)落实创建责任。区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层层分解落实创建责任,集中力量抓推进,全面落实推进措施,持续深化民政领域的各项改革,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塑造特色,培植亮点,积极提升创建工作的含金量。
(四)严格考核制度。按照现代民政示范区指标体系的建设任务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将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具体人员跟踪研究考评体系的目标任务,把握重点、有的放矢,使必成指标更加完善提高,不足指标加快推进,做到目标明,底数清, 措施实,确保创建成首批“现代民政示范区”。
附件: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指标体系目标分值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区指标体系目标分值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目标
值
分值
主要推进措施
分管
领导
责任
一、民政业务类指标(55分)
1
社会救助
(1)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率
%
≥20
3
低保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随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相应增长。
陈 鹰
低保办
(2)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
-
2
成立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核对机制,严格审核。
社救科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救助比例
70
对接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医疗救助办法。
(4)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较强
完善灾害信息员网络,强化宣传,完善预案,积极创建减灾示范区。
(5)农村农户住房自然灾害保险覆盖率
80
建立福彩公益金为全区常住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商业保险作为长效机制。
(6)基本建立困境儿童救助制度
按规定落实孤儿养育费标准,建立儿童福利机构。
(7)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率
100
改善服务,加强巡查,信息畅通,及时救助。
陆俊阳
社会事务科
优抚安置
(8)实现城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孙向东
优抚科
(9)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培训参训力度。
双拥办
(10)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
95
提升培训质量,提升就业服务。
(11)符合工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
98
严格执行政策。
(12)军休干部、士官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
养老服务
(13)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90
严格执行政策,争取政府资金、人员支持,城市社区率先试点。
姚铭泽
(14)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张
≥40
4
有效促进金东方颐养园、天禄老年公寓、太湖湾颐养庄园建设,争取早日投入运行。
(15)社会力量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比率
适时出台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的鼓励政策。
(16)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率
50
加大对护理型床位数建设的支持。
社区建设
(17)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合格率
严格按照省和谐社区建设的标准,做好督查指导工作。
俞建东
政权科
(18)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格率
(19)乡镇(街道)“政社互动”运行机制建设覆盖率
积极推进湖塘镇政社互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5
社会组织
(20)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
个
8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作用,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扶持力度。
李国庆
社组科
(21)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数占应评的社会组织总数比率
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加规范化评估,开展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依法监管、清理整顿,实施等级评估、升级晋档。
6
社工人才
(22)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人
积极组织社会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等级考试,做好专业培训工作,全力提升通过率。
人事科
(23)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组织推进每年成立一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7
社会服务
(24)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和地名公共服务制度
建立制度、编制名录,审批规范、设置完善、执行规划、信息化到位。
福利科
(25)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和生态葬要求
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适时出台生态葬鼓励政策。
殡葬所
二、工作特征类指标(23分)
法治化水平
(26)坚持依法行政
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建立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推进依法治访。
(27)法制工作力量健全
建立起分工负责、牵头协调、各司其职、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
9
规范化水平
(28)建立权力规范运行机制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单位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
邹建中
相关科室
(29) 基本建立管理与服务标准化体系
严格执行相关民政业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0
社会化水平
(30)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工作机制
编制民政职能转移目录、出台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制度。
(31)慈善捐赠数额占当地GDP比率
0.2
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
慈善办
(32)福利彩票人均购买金额占当地城乡人均收入比率
0.7
合理制定销售目标,大力宣传福彩公益理念,积极开展福彩献爱心等公益活动,优化福彩形象。
福彩中心
(33)建立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健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完善工作网络,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
11
信息化水平
(34)民政业务网络化覆盖率
大力实施以加强民政系统行政管理现代化为目标与重点民政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
(35)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统一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乡社区信息化全覆盖。
12
专业化水平
(36)区镇民政部门每年参加培训的人数占比
40
有计划的组织对区镇民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37)区级民政部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
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优秀人才,积极鼓励民政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
(38)区级民政部门45岁以下人员中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占比
加大报名培训力度,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39)民政事业单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工勤技能人员占比
加大各类技能参训力度,努力提高通过率。
三、基层基础类指标(20分)
13
基层民政机构建设
(40)镇(街道)民政机构建立健全
严格按照政策配齐、配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41)民政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符合规定
(42)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积极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确保落实。
(4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依规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比率
14
(44)统计数据质量
分
执行《江苏省民政统计工作评估办法》。
财审科
15
(45)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健全
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四、综合类指标(2分)
16
(46)民政文化建设氛围浓厚
大力推进地名文化、殡葬文化、双拥文化、养老文化、慈善文化建设。
各分管局领导
五、附加类指标(10分)
17
(47)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度
大力开展行风、政风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星级科室等,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让服务过程体现专业水平,让服务结果体现公平正义。
办公室
18
(48)民政工作创新创优能力突出
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通过“政社互动”试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等创新项目积累创新经验。
19
合计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