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 为全面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根据武进区《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验收,下拨2013年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款共计209.32 万元,此项经费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老年福利(208100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设补贴:用于2013年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助,标准为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家5万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家2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万元,区财政配套补助1万元)。 2、援助补贴:用于2013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政府援助9类对象实施的送时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的援助服务。 3、省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专项补贴:对截至2013年底已创建成为省示范(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机构,列入省财政专项补贴范围,标准为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3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3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送时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 3、江苏省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行补贴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1月15日
下载附件:2013年居家养老建设、服务等资金分配表(以此件为准)-2014.1.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