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2〕54号)和《关于命名2013年度全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决定》(武民〔201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命名为2013年度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各发放3万元 “以奖代补”经费,共计81万元。上述经费由各镇(开发区、街道)财政分局到区财政局社保科拨款后,下拨至相关农村社区,以深化社区发展,提升建设水平。
附:武进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经费指标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1月5日
下载附件:武进区“阳湖之星”社区“以奖代补”经费指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