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问题,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14年春节优抚临救经费100万元,各镇、开发区、街道办具体指标见附表。该项经费指标到“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结报。部分特别困难的补助名单由民政局优抚科另行通知。 此次下达的临救经费,主要用于三属、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特殊困难的救助。这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此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3年12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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