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根据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新要求,现对全镇2014年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加快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发展主题,以建设“平安前黄、法治前黄、和谐前黄”为总目标,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将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地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促使平安创建知晓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有力维护全镇社会稳定。
三、创建项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
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党政领导、综治指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一家为主,多家参与、条抓块包、齐创共建”的办法组织实施。综治科、派出所、工商分局、文广教体科、卫生计生科、建管科、经发科、统战(民宗)、团委、妇联等镇综治委相关成员单位,是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协调之责,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措施,确保系列平安创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他配合单位要履行参与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具体项目范围、责任分工及目标任务如下:
(一)平安村(社区)
创建范围:各村(社区)
牵头单位:综治科
配合单位:民政科、司法所、派出所等
目标任务:规范村级综治(法治)办运作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影响较大的到区以上党委政府集访等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暂住人员、房屋出租户管理达标,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6%,无村(社区)干部领导违法违纪受处罚现象。
(二)平安企业
创建范围:上年或当年经营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
牵头单位:派出所
配合单位:综治科、经发科、安监科、人社科、工商分局、工会、商会等
目标任务: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治保、民调、消防组织健全,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民主,实施依法治理。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外来用工较多的单位落实外来人员“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等有关服务管理措施。
(三)平安市场
创建范围:各类专业市场、菜市场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配合单位:综治科、派出所、卫生计生科、安监科、服务业科等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市场安全设施管理、重要物品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机动车辆安全、外来人员、涉外工作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市场治安秩序良好,市场内不发生杀人、抢劫、放火、爆炸、系列扒窃盗窃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发生有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制假、售假和坑蒙、欺诈顾客的现象,不发生市场工作人员严重违法犯罪现象,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四)平安校园
创建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
牵头单位:文广教体科
配合单位:综治科、派出所、司法所、卫生计生科、城管科、工商分局、团委、建管科等
目标任务:实行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校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反邪教、反毒品等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推进校园安防建设,建立校园警务室,统筹解决学生安全出行问题。重视学校内各类建筑物安全,不发生造成师生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
(五)平安医院
创建范围:各医院(包括卫生院)
牵头单位:卫生计生科
配合单位:综治科、派出所、宣传科、民政科、司法所、工商分局、经发科、安监科、服务业科等
目标任务:实行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设施安装到位,管理规范,运作正常。加强对毒、麻、精神和放射性等药品和管理,防止流失和误用。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现象,不发生因医患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建立健全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准备。
(六)平安金融
创建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网点
牵头单位:财政分局
配合单位:综治科、派出所、各银行
目标任务:安保队伍健全,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各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不发生可防性盗抢案件。预防职务犯罪措施扎实有力,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强化防范意识,严格规章制度和防范控制,落实反洗钱、防诈骗工作措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保证客户在营业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平安电力
创建范围:电力设施场所
牵头单位:经发科
配合单位:综治科、供电公司、派出所、安监科等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
(八)平安工地
创建范围:各类建筑工地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派出所、人社科、安监科等
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与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严防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九)平安交通
创建范围:镇内主要干道
牵头单位:交巡警中队
配合单位:建管科、交管所、工商分局、安监科等
目标任务:健全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充实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强化道路安全源头治理,落实车辆、驾驶人管理措施,及时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交通死亡事故总量得到控制,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深入推进道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十)平安文化娱乐场所
创建范围:音像书籍销售网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桑拿浴室、洗头房等文化娱乐场所
配合单位:综治科、文广教体科、工商分局、电信分局等
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文化娱乐场的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状况良好,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
(十一)平安家庭
创建范围:全镇家庭
牵头单位:妇联
配合单位:派出所、综治科、民政科、司法所、文广教体科、团委等
目标任务:增强家庭成员“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安全防范、健康文明、和睦相处、男女平等等意识,做到“四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实现“四无”,即无涉毒、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使家庭成员团结和睦、尊老爱幼,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谐美满。
(十二)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创建范围:寺庙教堂及其它固定宗教活动场所
牵头单位:统战(民宗)
配合单位:综治科(610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广教体科等
目标任务:加强宗教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信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宣传,积极调解宗教纠纷,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性事故,无利用宗教场所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十三)平安铁路区段
创建范围:铁路区段
配合单位:铁路派出所、民政科、安监科、运村村、农场村、杨桥村、祝庄村、谭庄村等
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涉路“三项排查”工作,扎实推进铁路沿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等基层基础工作,确保铁路沿线不发生群体性拦车断道、火灾、中毒、爆炸和车辆肇事等重大案件、事件和事故,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此外,其他综治委成员单位可按照上级条线部门的统一部署或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上述项目以外的创建项目,需有关综治委成员单位配合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四、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是把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各行各业的有效载体,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二)强化措施。各村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突出重点的制订各项措施。1、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落实专人负责。2、定期汇总交流、督查推进。各牵头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创建交流、推进、督查活动,以有效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奖惩。镇综治委将把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情况列入对各村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年度考核,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创建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村、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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