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名单的通知》(常教人〔2014〕56号)转发给你们,希各校依据《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常教人〔2003〕16号)和《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常教人〔2003〕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条件,搭建舞台,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引领作用,为深化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常教人〔2014〕56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中,我区有75名教师被评为市骨干教师,28名教师被评为市学科带头人。按市文件精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每年须履行相应职责连续考核三年,经考核合格后,享受教科研奖励经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分别享受每年1500元和2000元的奖励,经费由市、区教育局承担。
附件:常教人〔2014〕56号文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30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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