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教委〔2014〕47号 ━━━━━━━━━━━━━━━━━━━━━━━━━━━
武进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常州市武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增设学前教育科的批复》(武编复〔2014〕25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将设置学前教育科,增核中层职数1名。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武组发〔2005〕79号、武人发〔2005〕89号)和《关于区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相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精神,决定组织学前教育科科长竞聘上岗。现将竞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竞聘岗位、职数 学前教育科:科长1名。 二、竞聘对象 1.局机关中层副职; 2.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3.具有局属公办编制,在公办(集体)幼儿园在职园长(副园长)、书记(副书记)。 三、竞聘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4.熟悉学前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具有胜任学前教育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5.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6.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男不超过52周岁(1962年1月8日后出生,不含1月8日)、女不超过49周岁(1965年1月8日后出生,不含1月8日); 3.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书记、副书记)应具有合计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四、竞聘工作程序 1.召开局党委会议,讨论并通过《武进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报批。将《武进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 3.宣传发动。将《武进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在武进教育网上发布,有关单位学习传达。 4.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区教育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并交局党委(1102室组织人事科),报名截止时间: 11月28日下午4:00。 5.资格审查。局党委依据竞聘上岗的对象、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6.竞聘演讲。召开全局人员和部分幼儿园园长会议,参加竞聘的人员发表竞聘演讲。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总结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阐述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以及自己任职优势,提出竞聘成功后个人的工作设想和目标。原则上演讲要求脱稿,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7.竞聘上岗采用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人数大于岗位数,需参加竞聘演讲,并根据民主推荐的得票率,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申报人数等于岗位数,需参加竞聘演讲,但民主推荐的得票率必须达到60%以上(含60%)。 8.民主推荐。对参与本次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对象为局机关、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部分幼儿园园长,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80%。民主推荐中,局领导的权重占40%,其他人员占60%。 9.局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10.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学前教育科科长的拟聘人员。 11.局党委对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武进教育网上公示。 12.经区人社局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局党委发文公布学前教育科科长聘任文件,并颁发聘书,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至2017年1月9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本竞聘上岗方案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区教育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6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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