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教办〔2014〕21号 ━━━━━━━━━━━━━━━━━━━━━━━━━━━━━━━━━━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三年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执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不断提升校园平安创建水平,根据《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三年实施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研究制定《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三年实施规划》,并印发给你们。希各镇、开发区、街道引起高度重视,给予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指导督促各校抓好工作落实。请各校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参照本规划认真制定本校的三年实施规划,务必按期完成。有条件的镇、开发区、街道和学校应当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达成后,各校应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和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区教育局、综治办和公安局将对达标情况联合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平安创建、文明单位考核、教育督导评价等的依据。 请各校积极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会同研究制定本校的三年实施规划,并于11月15日前将本校规划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同时上报当地镇、开发区、街道,所报规划将作为检查、考核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传真:86318566。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三年实施规划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公 安 局 2014年10月15日
抄送: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综治办,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办〔2014〕2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