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委派下列同志为所在学校主办会计,具体学校和名单如下:
以上同志要按照有关规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