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 现将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发《关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若干具体要求的通知》(武群组办发﹝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
附件:《关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若干具体要求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代章) 2014年7月2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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