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探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校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制度,构建有利于优秀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现就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推荐方式 各单位民主推荐,局党委研究确定。 三、推荐范围 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规模,推荐校级后备干部36班及以下的学校一般推荐2-3名、36班以上的学校一般推荐3-4名,其中正职后备干部1名。 五、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2.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原则上在校级副职干部中推荐。 3.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原则上在学校中层干部中推荐,年龄一般在男43周岁、女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业长远发展考虑,35周岁及以下的后备干部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廉洁自律方面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形;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推荐程序 1.民主推荐 各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局考察组组织会议推荐,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谈话推荐。 2.确定人选 根据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考察情况,由校领导班子(党组织)研究提出建议人选范围,上报局党委研究确定。 七、培养和使用 1.加强培训。局将分期分批举办校级后备干部培训班,组织后备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研讨,提高校级后备干部综合素质与能力。 2.强化实践锻炼。学校要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为校级后备干部压担子、下任务。要加大校级后备干部多岗位交流力度,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综合事务能力。 3.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校级后备干部工作档案,定期考察,动态管理。根据实绩表现及学校干部成长情况,定期对校级后备干部进行调整,及时补充优秀人选。使后备校级干部队伍保持适当规模、较高素质和合理结构。 4.注重培养使用。选拔任用校级领导,注重使用后备干部。 八、纪律要求 民主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执行民主推荐选拔实施方案,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考察组成员应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3.不准在推选中进行任何违纪、违法、违规活动,严禁拉票、串票等行为。 4.局党委及组织人事科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纪行为。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6318253、86310376,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