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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4年省市区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4-00075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基〔2014〕21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4-04-02 发布日期: 2014-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2014年省市区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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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省市区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武教基〔2014〕21号
 

各普通中学(部):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4〕10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在全区普通中学(部)开展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中学(含民办初中、普通高中)的正式在籍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市、区级推荐条件

1.市、区级三好学生。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并分别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区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等职务。

3.市、区级先进学生集体必须从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二)省级推荐条件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良等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达到B级等第以上);

3.辖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两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学校要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公示(1周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再上报区教育局。

2.各校在推荐先进时,要严格坚持条件,认真按规定和要求办事,严把质量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推荐名额

1.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名额按照各校学生数和班级数的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二)

2.各校推荐的人员要兼顾不同的年级,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招生录取中不加分。

五、材料上报

1.推荐的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均须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及汇总表(详见附件五和附件六),省、市、区级推荐表及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后于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1209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6312650。

2.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正式推荐名单的同时,应附下列材料:

⑴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⑵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⑶被班级推荐的所有学生的推荐表(班长、班主任、校长签字)。

 

附件:一、各校省、市级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各校武进区级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2014年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四、2014年市、区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五、2014年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六、2014年市、区先进学生集体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4月2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基〔2014〕21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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