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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编制2014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4-00074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14〕24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4-04-02 发布日期: 2014-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就编制2014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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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4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武教发规〔2014〕24号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4年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深入推进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创建,现就编制2014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招应届初中毕业生、电视中专等各类中等教育招生计划。

二、关于招生计划的编制

1、各校要认真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生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确保完成本学区学生入学任务。

2、各校要统筹安排好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进一步落实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3、为推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各校必须在保证学区生源入学的前提下,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试点。

4、各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如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比例执行)。

5、2014年中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2013年市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加快专业调整和升级。各校专业必须按《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范设置,新设专业按规定要求实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查备案制度。

三、招生计划报送时间

中等职教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式见附件二)、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表式见附件三)、普通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表式见附件四)和普通小学招生计划(表式见附件五)分别由各校自行编制,并于4月3日前报区教育局发规科刘宏伟(电话:86312672,电子邮箱1348902023@qq.com)。

 

附件1: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2: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3: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4:2014年普通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5:2014年普通小学招生计划表(表式)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4月2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发规〔2014〕24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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