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工作,全区各校坚持把教育宣传工作作为优化教育环境、推进教育改革、宣传教育典型、加强各方沟通、凝聚干群人心、激发工作热情的重要措施加以部署和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区教育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在即将召开的全区教育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全区各校及局属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评选数量占全区学校及科室单位总数的20%左右;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区各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中层干部及通讯员,全区拟评选25人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如下: 1.领导重视。建立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教育新闻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认真负责,构建了专兼职宣传队伍,有经费保障; 2.制度健全。建立了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管理、信访处理等机制,健全了目标管理、信息审核、限时报送、策划新闻、沟通联系、构建合力、快速反应、考核奖惩等基本工作制度,工作规范有序; 3.阵地丰富。建立校园网、校园电视台、黑板报、校报校刊等宣传阵地,有专人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 4.成效明显。2013年度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积极完成上级部门新闻采访任务,认真组织撰写和报送教育新闻信息,在区教育局以上新闻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刊发稿件较多。年度内能有效应对舆情处置,未造成媒体炒作事件并产生重大影响。 (二)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重视教育宣传工作,热爱教育宣传工作,有较高的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 2.业务能力强,熟悉教育工作,掌握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成效明显,能够紧密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组织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所在单位或个人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教育信息多篇。 三、评选办法 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采用单位自主申报及组织评选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科室、单位)自主申报,经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审核评议,并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由学校推荐(每校限报一人),经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审核评议,并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将在全区教育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请各校及单位根据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先进单位填写附件一、二,先进个人填写附件三、四)。纸质稿经各校及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于3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9005室)。联系人:陆琪;联系电话:86310613。
附件1:武进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2013年度媒体刊发(播)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报道 附件3:武进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4:2013年度教育宣传先进个人媒体录用稿件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3月7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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