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教委〔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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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武进区教育局中层干部新一轮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武教委【2013】30号)精神,决定组织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竞聘上岗。现将竞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竞聘岗位、职数
基础教育科副科长1名,分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二、竞聘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中具有公办编制的在职副校长。
三、竞聘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自愿承担领导责任,服从上级指挥,热爱本职工作,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4.熟悉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5.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6.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2周岁;
3.在学校分管体育、或卫生、或艺术工作,或近三年从事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
4.学校副校长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5.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竞聘工作程序
1.召开局党委会议,讨论并通过《武进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
3.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区教育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并交局党委,报名截止时间:1月23―24日下午4:00。自荐表交至教育局1102室。
4.资格审查。局党委依据竞聘上岗的对象、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5.竞聘演讲。召开全局人员和部分学校校长会议,需参加竞聘演讲的人员发表竞聘演讲。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总结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阐述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以及自己任职优势,提出竞聘成功后个人的工作设想和目标。演讲要求脱稿,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6.民主推荐。对参与本次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对象为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部分学校校长。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80%。
7.局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基础教育科副科长的聘任。
9.局党委对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武进教育网上公示。
10.局党委发文公布基础教育科副科长的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其他要求
1.参加民主推荐的部分校长:本区范围内的高(完)中、职教中心、武进电大、幼儿师范学校及有关学校(幼儿园)的正职校长(园长)。
2.民主推荐中,局领导的权重占40%,其他人员占60%。
3.竞聘上岗采用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人数超过1人时,需参加竞聘演讲,并根据民主推荐的得票率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申报人数仅有1人时,不需参加竞聘演讲,但民主推荐的得票率必须达到60%以上(含60%)。
7.实行任期制,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7年1月9日止。
六、组织领导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本竞聘上岗方案由局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区教育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1月22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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