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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给予周建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8-00067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监察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8〕75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8-12-03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人民政府给予周建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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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建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湖政〔2008〕75号
 

周建林,男,1962年12月出生,常州市人,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建管所所长。

2008年6月27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由常州市阳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市虹北消费品综合市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较大的安全事故,造成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人员5人死亡、11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7万元。武进区湖塘镇建管所所长兼本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周建林,对在建的常州市虹北消费品市场工程做了一定的安全监管和建设工作,但监管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业务不熟,监管不够到位,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乱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周建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一次。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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