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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设立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17/2014-0001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14〕61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14-12-08 发布日期: 2014-1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设立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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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武新区委发〔2014〕61号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促进武进国家高新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法》、《工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的有关要求,根据武进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发〔2014〕169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安全监管相关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81号),以及高新区《关于印发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武新区委发〔2013〕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立生产安全、建筑和燃气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社会事务安全、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7个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1.生产安全专项工作委员会。由经济发展局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党群工作部、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科学技术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武高新控股公司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高新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工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杨鑫才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任。

   2.建筑和燃气安全专项工作委员会。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和装饰、燃气安全、地下管线、城市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罗文祥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

   3.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委员会。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投资促进服务局、高新区交巡警中队、南夏墅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消防、道路交通、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和剧毒品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王伟华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

   4.环境安全专项工作委员会。由投资促进服务局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投资促进服务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谢群丰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资促进服务局,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投资促进服务局局长兼任。

   5.社会事务安全专项工作委员会。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社区、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等社会事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王伟华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

   6.应急管理专项工作委员会。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财政局、投资促进服务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高新区交巡警中队、武高新控股公司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应急物资准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演练等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杨鑫才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专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

   7.事故调查处理专项工作委员会。由经济发展局牵头,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由监察局、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商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投资促进服务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高新区交巡警中队、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武高新控股公司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重伤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于重伤以上事故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开展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杨鑫才兼任。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任。高新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由安监、公安、监察、司法、劳动、工会、以及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内容

   1.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在高新区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高新区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和专项工作调研,分析辖区内专委会相应条线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问题。

   3.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具体工作。

   4.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向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报送时限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经专委会主任签署后报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作为迎接上级政府督查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材料。

   5.完成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6.各专委会办公室成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牵头部门具体承担专委会的日常工作。各专委会办公室指派一名联络员,与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沟通交流。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要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高新区建设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能,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专委会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方案,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管委会办公室在办理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时,按照主要内容所涉及的牵头部门拟办给相应的分管领导阅处。

   3.加强配合,严格执法。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和高新区各部门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在各专委会的领导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注重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促进高新区健康稳定发展。

   4、在安全工作条块结合的基础上,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按照原有安全职责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协调机制。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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