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用人单位: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及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劳社察[200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和实施,决定于2007年11月25日起对我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范围及审查机构
1、范围:高新区区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高新区的各类用人单位。
2、审查机构:武进高新区劳动保障服务所。
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定于2007年 月 日上午8:30在 进行书面审查。
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代码复印件、单位公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3、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
4、2007年10月份单位工资发放单。
5、《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参保人员汇总表,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6、书面审查培训资料费200元。
江苏省武进高新区管委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