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517/2007-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07〕47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07-06-24 发布日期: 2014-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相关阅读: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武新区委发〔2007〕47号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按照武进区委《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武发[2006]37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南夏墅街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范围

   整组拆迁和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除南周村已试点完成外,涉及凤墅、杨司、南夏墅、桐庄、河东、恽家、港桥、九华、庙桥、新联、华阳、纪墅、大兴、孙家、西塘田等15个行政村213个村民小组。

   二、保障对象

   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包括下列人员:

   1、因征地安置到县(区)属以上企业工作,并享受城镇职工待遇人员。

   2、已被机关、全民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户口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3、由外地转入的“空挂户”。

   4、其他曾在县属以上(含大集体)企业工作,并享受城镇职工待遇人员。

   三、基准日

   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07年9月30日。

   四、保障办法及待遇

   保障办法: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参保人员划分为四个年龄段,分别实行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和保养的保障办法。

   保障待遇:

   1、第一年龄段(16周岁以下)人员,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6000元。

   2、第二年龄段(女16周岁至45周岁,男性16周岁至50周岁)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次月起,按月领取生活补助金160元,为期2年,到达保养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3、第三年龄段(女性45周岁至55周岁,男性50周岁至60周岁)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次月起,按月领取生活补助金140元,到达保养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4、第四年龄段(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人员,实行保养,按月领取保养金200元,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再适当提高领取标准。

   五、资金筹集

   保障资金采取“集体土地征用费为主,个人按规定缴费,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其中第二、第三年龄段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次性缴纳6238.03元,第一、第四年龄段享受生活补助和保养人员,个人不需缴费。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高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新区成立领导小组,并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分局、南夏墅街道经管站、劳动所、土管所等单位组成工作班子,负责业务指导。

   领导小组组长:苏江华,副组长:沈新峰、王伟华、谢群丰、张桂秀。

   成员:张念、李建平、赵全兴、唐晓明、何中明。

   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1号楼305室,办公室主任:张桂秀,副主任:张念、赵全兴、何中明、恽晓明、朱荣炳、张伟方;成员:邵晓明、刘刚、胡英亚、赵建华、邵宪育、陆高、王智全。

   具体分工:

   1、政策解释组,由赵全兴负责。负责相关政策解释、界定,疑难问题解答,信访接待,配合劳动所做好保障人员确认工作。

   2、土地认定组,由朱荣炳负责。负责对每宗土地的征地时间、批次、补偿标准的审定。

   3、资金测算组,由恽晓明负责。负责保障资金的分类测算。

   4、人员确认和建卡发放组,由何中明、张伟方负责。负责保障人员的确定、分类,建立数据库,保养金、退休金的建卡;防止居民身份证的改动,严禁涉及村居民户口迁移,提供所涉及村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这次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能按时按质顺利完成,采取分组分工,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办法,将各行政村进行责任分工,见附表《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分组名单》。

   七、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8月26日前)

   1、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村党委(总支)书记负总责,村主任及村会计对业务工作全面负责。

   2、召开有关会议,大力宣传发动,使实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意义、目的和相关政策,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失地农民对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3、统一发放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问答。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27日—8月31日)

   1、土管所、各村组必须填写并核对好《土地征使用情况表》、《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表》。

   2、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经管站必须根据各村上报的《土地征使用情况表》及《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表》做好网络申报工作。

   3、各村对参保对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第一次筛选确认,对不能享受的四种对象调查取证。

   4、各村收集好每个保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张,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2张。

   (三)确定保障对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1、根据调查摸底和第一次确认,各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保障对象,同意后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保障对象讨论结果表》。

   2、填写《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名单公示表》,并在村、组、社区张榜公布一周,在此期间,村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咨询,纠正公布表中的错误。

   3、在被保障人员正确无误无漏的情况下,填写《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公示结果情况表》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确认表》。

   根据区保障办意见,遗漏人员补办,保费全部自理,各村必须做到该进的一个不漏,不该进的一个不进。

   4、报街道办事处审定确认被征地农民保障人员名单,报国土部门备案。

   (四)拟定报批保障方案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1、测算保障资金,填写《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案审批表》。

   2、召开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保障方案,填写《保障方案讨论结果表》。

   3、报村委审核,报街道办事处审定,报区保障办审批,并公布保障方案。

   (五)筹集解缴保障资金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1、测算各户个人缴费金额,发放缴款通知,指定缴费银行,公布缴费帐号,规定缴费时间。

   2、财政分局、各村会计筹集集体经济组织缴费,解缴全部保费资金。

   (六)建卡发放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由街道劳动所根据保障人员年龄段分别建卡,由于建卡工作量大,可以提前介入。建卡后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金、保养金及养老保险金。

   八、相关要求

   1、组织形式要统一。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坚持整户进整户出原则,家庭每个成员一并参保。并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捆绑式进行,若个别农民不愿意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签字,作自动放弃处理。

   2、待遇标准要一致。按武发[2006]37号文件规定,每个失地农民仅享受一个年龄段的保障待遇,其待遇标准,不能突破文件规定。

   3、资金处置要规范。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后,集体经济组织仍有土地征用费结余的,符合股份合作制改革条件的,要抓紧组织实施改革,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并尽快达到小康目标。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组名单

       2、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度表

附件1: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

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组名单

 

 

村名

组长

工  作  成  员

凤墅

裴晓冬

  张炳兴  邵宪育

殷炳芳

南夏墅

杨司

周  明

  赵建华  金  燕

桐庄

赵正南

  何中明  张燕娟

罗云飞  黄国娟

河东

恽家

张桂秀

  周国强  王智全

  高  波  尚红玉

港桥

庙桥

臧伟良

  戴建豪  莫定一

  符向阳  邵晓明

新联

九华

周立平

  恽晓明  盛晓云

  何树荣  胡英亚

华阳

纪墅

杨  慧

  朱荣炳  殷博文  岳建荣  刘刚

大兴

朱  宇

  张  念  蒋建平

  吴乐行  陆  高

  赵全兴

孙家

西塘田

 

 

附件2: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保障工作进度表

 

序号

工作阶段

完成时间

应完成工作

备注

一

组织发动阶段

8月26日前

分级召开动员大会

成立村级相应领导小组

分发宣传资料

 

二

调查摸底阶段

8月27日 —8月31日

填写并核对《土地征使用情况表》、《土地征使用管理情况表》

网络申报

第一轮确认参保对象

收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2张、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2张

 

三

对象确认阶段

9月1日 — 9月20日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保障对象

公示保障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一周

填写《公布表》、《人员确认表》,街办审定人员名单,报国土部门备案

 

四

报批方案阶段

9月21日— 9月30日

测算保障资金

召开户代表大会通过保障方案,报村委审核,街办审定后报区基保办,公示方案时间一周

 

五

筹资解缴阶段

10月1日—10月10日

测算并收缴各户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分局、村会计筹集集体组织缴费部分

解缴全部保费

 

六

建卡发放阶段

10月11日—10月31日

建好第一年龄段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清单

建好第二、三年龄段保险卡

建好第四年龄段养老保险手册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