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改进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创优发展环境,依据武政发[2005]63号及武政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经研究,现就2007年的费和基金征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具体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联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经营业务收入的事业单位。
二、征收项目和标准
(一)综合规费:综合规费由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社会性开支等项目构成,其征收标准详见附表。
1、一般工业企业按销售(营业)收入的 0.6 %征收。商品流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娱乐业、纺织后整理企业、有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按营业(业务)收入的 0.1 %征收。
2、一般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部分;纺织后整理企业(具体名单由科技经贸局、财政分局提供)及流通、服务业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以上部分;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以上部分综合规费实行免征。
3、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例折算销售收入,比照上述同类企业的标准征收。
(二)其他规费:其他规费由地方教育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城镇垃圾处理费、治安联防费、人防经费、绿化费(以上各项总和按100 元/人、年征收)、工会经费、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构成,征收标准详见附表。
(三)企业建筑规费:企业建筑规费由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建设经费、白蚁防治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构成,征收标准详见附表。
三、收缴办法和资金管理
(一)高新区财政分局是统一收费的管理机关,主要负责高新区统一收费政策的制订,收费票据管理和综合规费的支出管理。除建设规费由高新区规费征收中心征收外,其他规费全部委托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中:综合规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人防经费、绿化费、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由地税部门征收;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规费、人民教育基金、防洪保安资金、治安联防费、城镇垃圾处理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国税部门征收(其中交纳营业税的企事业单位仍由地税部门征收)。
(二)税务机关每月将征收的费和基金于月底前全额汇解高新区财政分局。上交区各有关部门的所有费和基金由高新区财政分局统一上解。
(三)为及时足额收好工会经费、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请有关部门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并提供征收依据,做到应收尽收。
四、其他征收事项
(一)进区企业其他规费优惠事项按武进高新区企业优惠政策文件执行。
(二)各村办企业缴纳的综合规费按总额的30%返回给各行政村。
五、征收要求
高新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征收机关做好费和基金的收缴工作。征收机关必须加强协调和配合,国、地税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征收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征收力度,杜绝漏征漏管,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减、缓、免。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分局负责解释。企业以前年度尾欠规费仍按原办法收取。
附件:高新区规费征收明细表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财政收费基金通知
抄 送:武进国税七分局、八分局,武进地税三分局。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300份
高新区费和基金征收明细表
项目名称
征收依据
征收标准
综合规费
武政发[2007]14号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0.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武政发[2002]39号
上年末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
工会经费
武政办发[2003]48号
工资总额2%的40%
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
武政发[2006]22号
工资总额的0.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武政发[2003]133号
55元/年、人
城镇垃圾处理费
武政办发[2004]88号
80元/年、人
人民教育基金
武财预[1994]135号 武政发[2007]14号
防洪保安资金
武政发[1999]46号 武政发[2007]14号
治安联防费
苏价费[2002]224号
人防经费
武政发[2004]2号
20元/年、人
绿化费
苏绿委[1988]2号 苏价费联[1993]23号
高新区建筑规费征收明细表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苏财综[2001]145号 苏价服[2001]281号
工业企业按30元/平方米
人防建设经费
苏财综[2002]107号 苏价服[2002]294号
白蚁防治费
苏价工[96]422号
苏价工[2000]379号
工程质量监督费
苏价服[2001]281号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价服[2002]328号 苏财服[2002]128号
工程造价的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