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行政村: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高新区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5月15日,在相关村开展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希各单位按照《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附件一)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按计划推进,为下一步高新区全面实施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
1、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2、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组名单
3、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业务指导组名单
4、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进度表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1:
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为确保高新区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奠定基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完成南周村试点的基础上,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对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整队失地和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及保障资金的测算工作。
二、调查范围
整队失地和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即失地农民,以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义务的人员为基础,但不包括下列人员:(1)安置到县(区)属以上企业工作,并享受城镇职工待遇的人员;(2)已被机关、全民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户口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3)由外地转入的“空挂户”。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3月1日-3月10日)
1、成立领导小组。高新区成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沈新峰任组长,王伟华、谢群丰、张桂秀任副组长,张念、李建平、朱曙光、唐晓明、赵全兴、恽晓明、何中明、余波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保障工作过程中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夏墅镇政府1号楼305室,由张桂秀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念、赵全兴、恽晓明、何中明、余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周定东、邵宪育、邵晓明、胡英亚、赵建华、陆高、罗骏、周敏兰、冯含芳。并成立相应的业务指导组,业务指导组由土管、劳动、经管、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分工:(1)政策解释组,由赵全兴负责;(2)人员确认及建卡发放组,由何中明负责;(3)土地认定组,由余波负责;(4)资金测算组,由恽晓明负责。具体职责见附件三。各村成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组员由村主任(副书记)、村会计、其他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担任。
2、搞好业务培训。由经管站组织村会计及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3、深入宣传发动。高新区组织召开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动员大会,对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要及时贯彻落实相关精神。
4、建立例会制度。为了推进这次失地情况调查的工作进度和及时解决调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情况,每周二下午3:00召开例会。
(二)用地情况清理阶段(2007年3月11日-4月20日)
1、用地情况调查清理。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历年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在此基础上按用地时间顺序填报《用地情况表》。
2、《用地情况表》报批。各村将填好的《用地情况表》报高新区国土所审批,并由国土所认定后报区国土局审定。
3、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调查清理。各村在用地情况清理好的同时,对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清理,主要清理土地征(使)用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及资金的结存情况,在此基础上填报《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表》。
4、《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表》报批。各村将填好的《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情况表》报经管站审定。
(三)保障人员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3月21日-4月30日)
1、保障人员调查摸底。对整队失地和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本方案中的保障对象条件结合各村实际进行保障人员调查摸底,填写《失地人员情况调查表》。
2、保障人员核实。对列入保障范围内有异议的人员,由劳动所牵头,各村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核实,并剔除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
3、在对保障人员核实的基础上,各村将《失地人员情况调查表》报经管站。
(四)保障资金测算阶段(2007年5月1日-5月15日)
根据各村(组)用地情况、征地款管理使用情况及保障人员调查摸底情况,测算出各村(组)应缴纳的保障资金情况,填报《失地农民保障资金测算表》,分析各村(组)保障资金余缺情况及相关原因。保障资金不足的村(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保障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采取“集体土地使用费为主,个人按规定缴费,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筹集。
1、2005年9月1日前征地后人均不足0.1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个保障人员1万元的标准缴费(其中执行常政发[2004]68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所产生的保障对象,按每个保障人员2万元的标准缴费)。
2、2005年9月1日后新征地的按每个保障人员2.8万元标准缴费。
五、人员分工
为确保本次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完成,采取分组分工、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办法,将调查摸底的村(组)进行责任分工,具体分工情况见《武进高新区南区(南夏墅镇)失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组名单》(附件二)。
下载附件:8号文附件2武进高新区工作组名单.xls
8号文附件3业务工作组.xls
8号文附件4调查摸底进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