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区创建全国生态区的要求,通过前阶段的清理摸底,现就高新区深化殡葬改革、整治乱葬乱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殡葬改革的方向
积极倡导丧事简办,高新区范围内凡新死亡的人员,火化后骨灰禁止入土安葬,一律就近进入安息宫。
二、进一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
1、在高新区夏城路以西、淹城路以东、武进大道以北、武南河以南范围内和其他已实施拆迁的村组以及北区未实施拆迁的村组范围内,所有骨灰盒全部就近存入安息宫,棺木中遗骨必须挖出后就地焚烧,骨灰盒就近存入安息宫,未补贴棺木或骨灰盒迁移费的,参照拆迁安置补偿文件执行。
2、超出上述区域的村组,坟头必须就地平毁,竖碑改为卧碑;骨灰盒在地面上的就近存入安息宫;个别村具备寄存条件、群众要求将骨灰盒寄存安息宫的可予允许。
3、时间要求:从2006年12月28日至2007年元月20日,各村要成立专门班子,搞好宣传动员,自行组织整治;2007年元月21号——31号,高新区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的坟墓作无主坟处理。
4、补贴标准:在2007年元月20日前,就地平毁坟头或主动将骨灰盒放入安息宫的,由高新区按每个坟头60元标准进行补贴(整个北区和南区已补贴过棺木或骨灰盒迁移费的,不予补贴)。具体补贴依据调查摸底情况和抽查情况相结合与各行政村一次性结算。
拆迁和本次整治乱葬乱埋过程中将骨灰盒就近存放安息宫的,应凭所在村组证明,到南夏墅镇拆迁安置办公室(北区范围内到北区社会事务科)开具骨灰存放单,凭骨灰存放单存放骨灰,高新区承担十年骨灰寄存费。
三、奖惩措施
对这次治理整顿工作,高新区将组织验收,在2007年元月2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的行政村,由高新区奖励2万元;未完成任务的行政村,由高新区成立的执法队进行集中整治,并酌情扣该村干部年终报酬1-3万元。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出成效
1、各行政村必须立即组建班子,成立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亲自指挥,全体村干部参与。
2、严肃纪律,党员及干部必须做好示范表率作用,对在此次整治中阻碍或拒绝不执行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3、联系村的镇干部必须配合村做好平坟工作,并开展好政策指导、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以上实施意见,请各行政村认真执行。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殡葬改革意见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