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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17/2006-00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06〕6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06-03-18 发布日期: 2014-06-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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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意见
武新区委发〔2006〕6号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管理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土地行政执法监察。经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创建意见:

   一、目标内容

   1、无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

   2、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3、无违法批地行为;

   4、无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地行为;

   5、无破坏耕地和荒芜、闲置土地行为;

   6、无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苏江华;副组长:谢群丰;组员:唐晓明、王政、唐国强、余波。具体业务工作委托国土所办理,各村民委员会由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严格执法

   1、坚持按法定程序审批用地制度,用地审批实行“两公开,一监督”,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坚持做到批地用地“三到场”(勘查、放样、验收),杜绝违法用地。

   2、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3、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进一步健全村级土地监察网络及村级以下联络员(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实行网络工作例会,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健全创建活动的各项台账记录工作。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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