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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高新区2006年综合统计工作考核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17/2006-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06〕23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06-05-29 发布日期: 2014-06-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高新区2006年综合统计工作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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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高新区2006年综合统计工作考核意见
武新区委发〔2006〕23号
 

   为认真、及时做好各村及重点工业企业综合统计工作,确保各项财务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财统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特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和辖区内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财统工作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1、确保完成高新区下达的全年产、销指导性计划(10分)

       能按时完成高新区下达的全年产、销指导性计划得10分。每少完成指标2%扣1分,最多扣5分;每超额完成指标2%加1分,最多加10分。

   2、各类报表上报做到及时、准确、齐全(50分)

   报表报送及时得15分,迟报一次扣5分;报表数据无差错、无遗漏得20分,有一指标差错或遗漏扣2分;报表报送齐全得15分,少报一次扣5分。(各类报表明细附后)

   3、认真、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15分)

   认真、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得15分,迟到一次扣5分,缺席一次扣10分。

   4、认真做好各类调查任务(10分)

   5、行政村、规模企业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10分)

   验收合格者得10分,不合格的扣10分。特别是要求网上直报的报表,迟报一次扣2分,少报一次扣4分。

   6、撰写统计分析或专题分析(5分)

   每月撰写一份统计分析或专题分析,得5分,少一份不得分。

   三、考核标准和办法

   以上考核按百分制计算,采取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具体考核工作由科技经贸局组织实施。

   以上考核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ΟΟ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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