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完善科学的项目评审决策机制,确保进区项目的质量,提高土地利用和产出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评审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一)建立高新区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进区项目的用地规划及选址的审定,以及审定必须由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事项。 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组长:范寿柏,副组长:苏江华,成员:杨斌华、诸志洪、许听国、卢建成、周鹤义。 (二)评审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进区项目评审及协调服务的具体事务。 1、项目准入评审组。负责对进区项目的产业方向、投资及用地规模、环境保护、投入产出率等进行评审,提出项目能否立项进区的意见及用地、选址的初步意见(进区项目评审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组长:许听国,副组长:周鹤义、石旭涌、杨鑫才,成员由经发局、招商局、规划国土建设局、项目服务中心、财政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2、项目规划评审组。负责对进区项目平面总体规划(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退红线及各种管线接入等)、厂房建筑设计(包括建筑高度、立面色彩、空间组构、消防、环保等)的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组长:诸志洪,副组长:罗文祥,成员由规划国土建设局、经发局、项目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项目协调服务组。负责对进区项目从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直至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协调服务,并负责监督进区项目严格按通过评审的规划实施。 组长:诸志洪,副组长:罗文祥、杜卫平,成员由项目服务中心、规划国土建设局、招商局、经发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评审依据 (一)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二)高新区总体规划 。 (三)《武进高新区进区项目评审实施细则》。 (四)进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审及工作程序、时限 (一)项目的受理 外资项目由招商局负责受理,内资项目由经发局负责受理。并分别负责指导企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的准入评审 定期组织项目准入评审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半月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即送即办。招商局、经发局应在评审前1-2天向项目准入评审组成员提交评审材料,评审组及时组织评审会议,并形成项目能否立项进区的意见和用地及选址的初步意见,报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对同意进区的项目,管委会形成项目立项批复,下发项目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需报上级机关审批的项目,由招商局(外资项目)、经发局(内资项目)负责协助企业及时上报。 (三)工商注册登记等前期工作 根据管委会立项批复,经发局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环评手续,项目协调服务组(项目服务中心)应主动协助企业办理好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落实地块,出具红线图,办理土地权证 项目立项后一周内,招商局(外资)或经发局(内资)根据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用地和选址意见,与项目举办单位草签土地出让协议,并提交进区项目评审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签字。规划国土建设局在一周内协助企业办理好红线图,并尽快办妥土地权证。 (五)规划评审 企业根据划定红线图编制平面总体规划,报规划评审组,规划评审组在一周内组织评审会议,并提出评审意见。企业根据通过评审的总体规划进行厂房的单体建筑及施工图设计,并须经武进区审图中心审核后方可实施。 (六)开工建设 项目协调服务组应主动与企业衔接,协助企业办理好开工建设所需《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协调各有关方面为企业提供用水、用电等开工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七)跟踪服务 项目协调服务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对重大问题,应随时协调解决。 四、本办法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审批 办法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4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