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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高新区2004年冬季征兵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17/2004-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04〕48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04-10-20 发布日期: 2014-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高新区2004年冬季征兵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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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高新区2004年冬季征兵工作意见
武新区委发〔2004〕48号
 

各村(居委会):
   为巩固国防,加强部队建设,确保完成我区今年征兵工作任务,根据常州市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对我区2004年冬季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和要求
   今年的征兵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征兵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确保新兵质量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征兵,突出抓好体检、政审、审批定兵三个环节,坚决杜绝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保证新兵征集任务的完成,党团员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50%以上。
   二、任务分配
   今年武进区政府下达高新区的征集数为30人,现根据我区的状况,将各单位身体、政治双合格人员完成任务数分配如下:
   南夏墅村1人  凤墅村2人    杨司村1人  河东村1人
   石柱村1人    戴家村2人    塘洋村2人  桐庄村1人
   庙桥村2人    新联村1人    华阳村2人  九华村2人
   恽家村2人    港桥村1人    南周村1人  大兴村1人
   孙家村1人    西塘田村1人  纪墅村2人  贺北村2人
   龚家村1人    东庄村1人    古方村1人  十里村1人
   邱墅村1人    庙桥居委会和南夏墅镇居委会1人
   三、征集对象、办法、条件
   1、征集对象: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未婚男青年。
   2、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体检合格,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武进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3、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的放宽到22周岁,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因特殊需要,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文化条件:农村居民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城镇居民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可以征集。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新修改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征集时间工作安排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征兵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从10月15日至11月4日前结束,主要是筹划工作,部署任务。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一是选送预征对象;二是搞好宣传发动;三是做好体检和政审人员的抽调培训工作;四是组织初检初审。
   第二阶段为征兵实施阶段,时间从11月4日至12月9日,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应征青年参加武进区的体检检查,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审查。审批定兵人员,发放新兵服装,做好欢送新兵入伍工作。
   第三阶段为新兵运输阶段,时间从12月10日至31日。主要做好入伍新兵的安全教育工作,按运输计划做好新兵离境工作。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从2005年1月1日至10日,主要是搞好征兵总结,上报有关材料。
   第五阶段为处理接受退兵阶段,时间为2005年3月底前,主要做好对部队身体复查、政治审查不合格退回人员的接收补充工作。
   五、有关政策规定
   参照武新区委发[2003]33号文件执行,如市、区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新区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卢建成同志任组长,张桂秀、邵汉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武、宣传、公安、卫生、民政、财政、团委、妇联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征兵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南夏墅镇政府1号楼208室,电话6480607。
   征兵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支持关心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提高我国的国防实力,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顾大局,扎实工作,要认真做好征兵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各阶段工作,周密组织,统一部署,保证征兵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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