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切实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成为“两个率先”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按照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类用人单位。 二、检查方法 1、2004年3月10日前各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凡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应当从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南夏墅镇范围用人单位和鸣凰片5个行政村范围用人单位报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北区用人单位报北区管理处社会事务科。 2、2004年3月30日前由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北区管理处社会事务科分别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逐个检查。 3、2004年4月20日前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专门对有关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作出处罚;对少数情况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四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劳动人事 社会保障 合同检查通知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4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8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