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企业雨污水分流,改善和提升高新区区域水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园区企业雨污分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整治范围
高新区南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区域(北起武南河,南至武进大道,西起淹城路,东至夏城路)。
二、整治对象
上述区域范围内已建成投产的企业。
三、整治目标
各企业确保雨污分流实施到位,并分别与园区雨、污水管网接入口接通。
四、整治要求
1、排放口规范设置。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清下水”排放口。若排污口设置需要超过允许数量的,应向高新区投资促进服务局申请备案(提交规划设计等依据),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已有多个排污口的,必须结合清污分流进行管网合理调整与归并整治。雨水排放口要设置永久性敞开式监控井,并设立标志牌,机械行业的雨水管道在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前,应在厂区内建设三级隔油池后方可接入,非机械行业企业视自身情况参照执行;污水排放口要设置采样监控井,并设立标志牌。
2、雨水接管口原则上应晴天无水排出,雨天排水必须达到“清下水”标准要求。
3、废水必须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方可排放。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等处理后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有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同时应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COD等在线监测仪。
4、必须按照《关于开展治理设施全流程标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环发[2013]65号)要求,在厂区内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平面布置图、雨污分流管道布置图。
五、开展方式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分阶段、分批次方式进行。第一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整治范围内有氮磷废水排放和启动区内已建成投产的企业,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第二批整治工作在第一批完成后适时启动,到时不再另行发文。
六、实施主体
企业围墙内整治工作实施主体为各相关企业,围墙外雨污管网建设、维护、整治等工作实施主体为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
七、工作步骤
1、企业自查。各企业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图、雨污分流管网图,对厂区范围内所有雨污水管网和雨污水接入是否正确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中如有需要,高新区环保与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可提供技术指导和上门服务),排查出雨污分流不清等存在的所有问题。
2、方案编制。各企业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上述整治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间安排等方面),并提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牵头对编制的方案进行审查。
3、集中整治。各企业按照审查通过后的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整改期间高新区环保、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帮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度进行督查。企业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4、申请验收。对完成整治、提出验收申请的企业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高新区企业雨污分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商局、财政局、投资促进服务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资促进服务局,负责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与牵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同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谢群丰;
副组长:罗文祥、杨鑫才;
成 员:陈 江、孙春生、孙 洋、徐文强、王保华、余 波、蒋燕敏。
(二)营造创建氛围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企业雨污分流专项整治,是高新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升综合投资环境、深入推进二次创业的现实要求和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企业雨污分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雨污分流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招商、财政、环保、国土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教育培训、执法案例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制约举措
1、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企业,由高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未取得雨污分流专项整治验收意见的企业,高新区各职能部门要实现联动,暂停该企业新增项目的立项、用地、环评、规划、建设等审批工作;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将不予通过。
3、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联动上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建立长效管理
1、源头控制,严格审批。对新进企业或新上项目,在规划、设计、环评等环节,高新区各职能门要步调一致,严格把关,将雨污分流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落实到位。
2、加强监管,及时整改。高新区环保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排污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其迅速整改到位。
3、完善管网,加强维护。高新区规划建设职能部门要根据园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企业围墙外园区雨污管网建设,并加强日常巡视维护,保障管道畅通与正常运行。
4、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加强与市区环保等执法部门的联动,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治力度。
附件:高新区雨污分流专项整治企业名单(第一批)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附件:
高新区雨污分流专项整治企业名单
(第一批)
序号
企业名称
1
津通工业园
2
智思工业园
3
武建工业园
4
宏达工业园
5
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
6
晶品光电常州有限公司
7
水登液压管件(常州)有限公司
8
住友电工(常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9
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
新誉集团
11
常州惠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2
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13
常州市五洋纺机有限公司
14
常州三和塑胶有限公司
15
常州威康特塑料有限公司
16
江苏裕惠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17
常州梦华纺织有限公司
18
林帕克塑料(常州)有限公司
19
常州吉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
爱科谷瑞(常州)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21
安费诺福洋有限公司
22
常州市爱利达纺织有限公司
23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4
江苏胜大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
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
26
常州塑料厂
27
常州电站辅机总厂有限公司
28
曼恩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