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扶持对象,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服务,根据省科技厅《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武进国家高新区确认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武进国家高新区 确认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扶持对象,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服务,根据省科技厅《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高新区范围内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上述三类企业如同时符合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条件的,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1)依法在高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
(3)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4)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5%以上。
3、对满足第二条第1点或第2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科技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科技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科技企业。
第三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研发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4、研发项目立项报告(政府立项项目提供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企业自主立项项目提供企业立项决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企业获得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主管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仅需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申请书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确认程序: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第三条要求向高新区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高新区科技局受理,完成审核和公示后正式发文确认,颁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第五条 经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在十日内登录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sstf.org.cn),填写并在线打印《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及所要求的附件报高新区科技局,由高新区科技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备案,纳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申请确认每年两批。高新区科技局受理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15日、11月15日。
第七条 对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已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再纳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第八条 依据本实施细则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新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
1、对依据本办法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区科技局将优先支持其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其它各类科技计划将择优予以支持。
2、对依据本办法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担保机构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及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将优先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省科技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科技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及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风险补偿;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将优先给予风险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的科技保险保费,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将优先给予保费补贴。
3、对依据本办法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将提供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对接等科技金融服务。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高新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申请书
2.
附件1: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制
二○一三年三月
企业名称
企业所属
行业
主要产品(服务)
名称
企业注册
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地址
邮编
企业负责人
姓名: 电话: E-mail:
企业联系人
是否属于按国家标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认定时间
证书编号
是否属于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
是否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项目名称
计划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是否获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人员创办的企业
人才姓名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人)
研发人员(人)
研发经费投入(万元)
研发项目名称及起止日期
1、
2、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
自主知识产权名称及授权号
拥有专有
技术数
专有技术名称
企业融资
需求
□ 希望创投机构介入
意向融资
金额(万元)
□ 希望获得金融机构贷款
意向贷款
□ 希望获得上市辅导
其他需求
企业承诺:
我公司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数据真实有效,特此承诺!
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盖章: 日期:
高新区科技局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注:1、企业注册类型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2、企业所属行业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3、企业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等,以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上一年度的年末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如属申请当年新办企业,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4、企业融资需求一栏,由企业按实际需求填写,如无则可不填。
附件2:
企业研发人员花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