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89号)要求,现就高新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在出台或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前,对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方面先期作出评估,全面排查分析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评估预测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创新举措,是有效化解矛盾、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新区”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范围
凡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事项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针对企业重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涉农利益、城乡建设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
1、重大决策。是指涉及重点领域的重大政策、重组改制方案、社会管理措施以及建设规划的出台等社会决策。
2、重大项目。是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3、重大事项。是指除上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之外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大型活动,上级确定的重大决策、项目在本地实施的方案等。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是否反映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平衡了群众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是否会引起相关地区、部门、行业及类似群体的攀比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所需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等。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即为重大决策的拟定部门、重大项目的报建部门、重大事项的牵头部门,具体责任分工为:
1、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组织人事局负责牵头做好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方面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科技经贸局负责牵头做好企业重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规划编制调整、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制定、重点安置房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5、招商局负责牵头做好重大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或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财政分局负责牵头做好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及重大事项落实中的资金、债务风险评估工作。
7、投资促进服务局负责牵头做好项目服务政策制定、项目实施中重大事项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8、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负责牵头做好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9、其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部门分工,由相关牵头部门负责,不能确定的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部门牵头负责。
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程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制定评估方案。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专门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原则和评估事项的特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计划。
2、广泛听取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公告公示等多种方法,广泛听取利益各方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影响面较广、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进行听证论证。
3、汇总分析研判。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论证,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4、作出评估结论。评估小组在充分调查分析、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大小和可控程度提出评估意见,形成总体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单位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予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意见和建议,提交高新区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并报高新区综治办备案。
5、跟踪落实评估。对已经评估并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预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责任,对应当评估而未评估、评估后不宜实施的事项,不得决定实施或提交有权机关决定是否实施。
2、强化工作落实。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突出抓好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结合评估事项特点,方法灵活多样,评估报告具有针对性、体现实效性,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各责任主体单位每年1月底前对拟定的年度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进行梳理,确定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并填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报备表》上报高新区综治办备案。各责任主体单位在重大决策草案提交讨论前、重大项目上报审批前、重大事项提交方案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研究讨论评估事项的同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年度新增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随时组织评估和报备。
3、严肃工作责任。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进行,或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或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把关而作出决定,或未按照评估意见制定落实相关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报备表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1年10月19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意见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报备表
上报单位: 2011年 月 日
稳评项目名称
稳评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
稳评项目基本情况
稳评工作计划
评估意见
报备单位意见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