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武进高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一)总体工作要求
根据武进区政府《关于推行“一岗双责”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07〕1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具体责任分工
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管委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管委会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安委会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各人的岗位职责,做好具体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工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主任,各分管领导为安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经贸局。南夏墅街道办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管委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安全生产紧急重要事项;负责组织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配合安委会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等工作;负责安排管委会的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向武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等。
科技经贸局负责高新区南区招商引资进来的已投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考核评比、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上级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做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或配合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向安委会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参与进区项目的规划评审,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安委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规划建设局负责辖区范围内规划、建设、市政等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配合武进区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等安全主管部门对辖区施工建设项目(工地)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高新区投资建设的城乡道路、园林绿化维护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高新区水、电、蒸汽、燃气、通信管网、建筑抗震、人防、消防等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设项目投资者落实消防、供水、供电、供汽、燃气、通讯、雨污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及日常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组织人事局(高新区总工会)负责对辖区企业工会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改善生产工作环境,预防职业危害;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投资促进服务局负责做好进入高新区的筹建、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及时帮助投资者办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汽、燃气、通讯等管网建设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手续;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招商局负责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向投资者宣传我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做好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相关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北区管理处按照高新区安委会的工作要求,负责高新区北区各行政村(社区)和核心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考评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上级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或配合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江苏武进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在高新区安委会的工作指导下,负责对出口加工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高新区管委会投资的国有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接受高新区安委会的日常监管。
高新区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部门职能,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