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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湟里镇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014134077/2011-00056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11]2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11-01-05 发布日期: 2014-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了搞好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空间,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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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里镇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办法
湟政发[2011]2号
 

镇政府机关各部门:

为了搞好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空间,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接待费用管理

1、来客招待用餐一般在镇机关食堂用膳,食堂用膳标准一般为200元/桌,最高不超过300元/桌。如确需外出用膳,必须得到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手续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镇长审批。

2、镇干部招待上级领导,公务用烟到办公室按规定手续领取,标准为一人一包。各条线会议(行政村)一律不安排用烟;公务用烟超过一条(含一条),需先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同时安排牛肉等特色产品等本着小额、必须的原则,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扎口办公室统一管理。

3、公务用车,坚持从严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车辆,一律报办公室核实,经领导同意,到办公室领取用车单,详细登记用车事由、去向、金额、经手人,由办公室联系安排车辆。未经办公室登记,用车人自行负责。

二、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各单位应管好用好,保证集体财产完好无损,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审计和监督。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明细帐,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单位的财产物资不得人为损坏和私自外借,人员调离时应由办公室清点,不得私自带走。

4、固定资产、物资的购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单位不得擅自采购。

三、印章管理

1、办公室管理使用的中国共产党湟里镇委员会印章、湟里镇人民政府印章、湟里镇农业服务中心印章、湟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印章、湟里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印章、湟里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印章、湟里镇商贸服务中心印章、党委书记签章、镇长签章由党政办专人保管,其他印章由相关科室专人保管。

2、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下发和上报的文件、审批报告、出具证明及其他文书,需使用印章必须由镇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各服务中心印章必须由各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应当检查用印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并了解用印内容、范围是否与批示内容相符合。符合条件方能用印。

3、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未经允许并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得将印章携带出机关使用。

四、档案管理

单位的档案要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保管,做到防蛀、防霉、防火、防盗。实施财务集中统管前的会计档案由原单位保管,财务集中统管后的会计档案由镇财政所统一保管。

本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希镇政府机关各位工作人员、各部门严格执行。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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