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武政办发[2009]72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我镇土地执法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早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镇土地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镇将成立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国土、城管、水利站、交管所、建管所、派出所、两违办、司法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国土所。办公室内设巡视监察、联合执法两个工作小组,巡视监察小组由镇国土监察中队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由镇国土、建管所、两违办、司法、派出所、城管抽调力量组成。行政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由村书记或主任担任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配合履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职能,强化土地管理工作领导。
二、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土管理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具体措施,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真正做好发现及时、处置果断、打击严厉、行动迅速,从而确保现在起在全镇范围内不再发生新的违法用地、侵占耕地现象发生,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这一重任。
三、坚持日常巡查。为了确保违法用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纠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国土等部门要组织建立镇、村两级土地执法巡查机制,迅速把耕地保护巡查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具体落实到相关单位。要求做到每天巡查两遍,国土部门要做到每天督查一次,并将情况汇总后每天向镇政府上报。
四、组织快速打击。坚持“快速反应、联合行动”是制止违法苗头、降低经济损失、减少负面影响最有效的举措。按照“属地为主、合力攻坚”的原则,组织抽调国土、城管、建管所、派出所、两违办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土地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处置到位;遇到执法有难度的,立即向区国土部门报告,确保在48小时内处置到位。
五、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国土等单位负责同志是具体执行人。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带头遵守土地法律法规。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究玩忽职守者的责任。国土所在巡查第一时间未发现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村分管领导第一时间接到报告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政纪处分。对顶风违法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