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为扎实做好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和农村“土地流转”平台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为进一步加强村会计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全镇农村财务制度不断完善,促进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行政村村会计实行岗位责任百分制考核。现将考核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村村会计。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网络平台管理(“三资”管理、农村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和农村土地流转平台)等方面内容(详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经管站对照考核内容和细则对各村会计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94分,含90分)、不合格(9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设两项一票否决事项,如发现一项,即作为不合格处理,并全年考核作为零分处理。
(1)集体经济收入不入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违规外借集体资金。
(2)财务混乱,并因当年财务问题引发村民集体上访或受区、镇业务主管部门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村会计年度目标考核等次,同时给予一定奖励。
六、湟里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考核细则附后。(经管办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七、本考核《细则》由镇农经站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党政办。
武进区湟里镇党政办 2013年6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