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里镇2014年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根据《关于2014年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的通知》武稳办〔2014〕1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以及《湟里镇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湟委发〔2013〕2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统筹兼顾、全面客观,依法实施、应评尽评的原则,科学确定稳评主体,明确稳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基本要求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各类决策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范围
重点围绕《关于印发2014年度武进区房屋征收(拆迁)计划的通知》武征办发〔2014〕5号的拆迁项目,企业欠薪、逃匿、破产的处置,重点工业项目,易发生群体性矛盾的决策事项等确定评估项目,我镇于2014年度必须完成5个以上项目的稳评工作(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重大事项顺利进行。
二要规范工作程序。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要按照“确定评估对象,预测评估风险调控,有效化解矛盾”的要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镇综治办、维稳办和各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维稳组织和分管领导负责牵头抓好各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